政府部分施行绩效办理是行政办理的准则立异,树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方针体系,是绩效办理取得实效的条件和保证。2月23日和3月2日,质检总局办公厅与部分主考单位分别在天津查验检疫局和广东查验检疫局展开了2017年直属局绩效查核方针会集调研。
“针对绩效查核过程中我们较重视的要点和难点,建立一个彼此沟通的途径,激起思维磕碰的火花,达到一个我们遍及承受的方针,从而使方针体系愈加科学完好,更具可操作性,更能客观、实在反映实践作业成绩。”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俞晓丹道出了此次调研的宗旨。
2011年6月,质检总局被列为“政府部分绩效办理”试点部分,是试点单位中仅有实施笔直办理的部分。期间,质检体系推广“以质量办理体系为根底,以绩效查核为导向”的双轮驱动办理模式,结合作业实践,边实践、边探究、边完善,为推动绩效查核作业积累了经历。2012年,质检总局绩效查核作业掩盖悉数机关司局、35个直属局和13个直属单位,完成“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绩效查核全掩盖。2013年,质检总局党组整合质量办理体系和绩效办理功能,由办公厅一致担任,探究优化方针体系、改善查核方法、测验分类查核、丰厚点评途径。2014年,全面推动分类查核,进步查核鉴定的针对性和可比性。2015年,要求各单位严厉执行查核主体职责,并持续调整完善查核方针。2016年,强化日常办理和作业质量,仔细剖析日常查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清晰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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